2024/01/16

歡迎您使用「T-Ray」充電樁(以下稱本充電樁),本充電樁服務係由「迪銳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在您註冊及使用本充電樁服務前,請務必詳讀以下約定條款,一旦您開始使用本充電樁服務,即視為您已充分瞭解以下各項條款之約定,並同意受到以下各項條款之約束。另外,當您使用本公司特定服務時,可能會依據該特定服務之性質,而須遵守本公司所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此另行公告之服務條款或相關規定亦併入屬於本服務條款之一部分。以下所稱之「您」或「會員」,均係指任何使用本充電樁服務之使用者:

一、會員責任與義務

1.您同意於使用本充電樁時本公司請填寫個人資料時務必填寫您正確、完整且符合真實之個人資料;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您使用本充電樁服務的權利。

2. 您所填寫個人資料如有重複、冒用他人名義、違反公序良俗、或有侵害他人姓名權、公司名稱、商標或其他智慧財産權之虞、或有造成他人誤解之虞、或涉有其他違反法令之嫌、或破壊本充電樁服務宗旨者,本公司得拒絕您的使用、或要求您更正為正確、合法、妥適之資料,或取消您的隨插即充會員資格及相關權利,如因虛偽不實造成對本公司或第三人造成任何損害者,會員應自行負責。

二、個人資料之保護(隱私權政策)

1.當您使用本充電樁服務時,會請您提供個人或其他資料;本公司所蒐集之所有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只就其特定目的,做為承辦所提供充電樁服務之用,不會任意對其他第三者揭露;本公司不會將其做為超出蒐集之特定目的以外的用途,亦不會任意對其他第三者揭露。

2.您同意本公司得將您個人資料於軟體使用之必要範圍內揭露或提供予其他可能與您交易之會員。

3.在下列情況,本公司將查看會員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記録等,並得提供予相關政府機關、或主張其權益受侵害並提出合理事證之第三人,必要時並得暫停該會員之帳號、存取權限、及對該會員暫停提供本充電樁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3.1   事先獲得您的明確授權。

3.2   只有知悉您的個人資料,才能提供您需要的産品或軟體服務。

3.3   按照本條款的要求進行的披露。

3.4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相關政府機關之命令或要求。

3.5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有違反本約定條款或其他約定事項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

3.6   為維護本充電樁服務系統之安全或經營者之合法權益。

3.7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3.8   為維護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合法權益。

3.9   為維護本充電樁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本充電樁未經會員同意,不會主動蒐集會員個人資料。對於使用者個人資料收集,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

5.如會員透過電子郵件或本公司公告之其他管道反映意見或詢問相關業務問題時,本公司將保存通訊紀録,該紀録僅係使用於回覆或提供會員所需要的資訊。

三、T-Ray 充電樁服務內容

1.T-Ray充電樁服務提供用戶電動車充電的服務,您必須於本公司劃定的服務區域內(下稱「本服務地區」)妥善使用電動車充電椿及周邊設備,違反者本公司除有權終止您的使用權外,並得就所生之相關的損害(失),向您請求賠(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損失等。

2.當您的車輛在充電完成後仍持續停放於充電車位中或者停放後未充電,則會産生超時佔用費(該等費用將以本充電站立牌公告為主)及其他必要費用。為了避免産生超時佔用費,建議您使用本公司充電椿充電時持續監控您的車輛狀況,並透過 T-Ray充電樁螢幕追蹤您車輛的充電狀態。

3.本公司僅在充電椿可供使用情形下提供服務,並不保證您附近必定有充電站可供充電。如您需要查詢充電記録,可透過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是撥打客服電話(07)5523017聯繫我們。若您對於該等記録有任何疑義,請您於發票開立後7日內透過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是撥打客服電話(07)5523017聯繫我們。

4.本服務系統運作可能因電信業者所提供之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故障、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現中斷、故障、延遲、資料傳輸或儲存錯誤之情形,若您因此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因資訊延遲,而導致行程延誤等情形,本公司恕不負相關責任,但本公司將保留減免該次充電相關費用之權利。

5.本公司提供本充電樁之資訊服務,保留未來收費的權利。

四、服務費率與付款方式

1.本公司可依營運需求隨時進行相關調整,包括但不限於充電費率、充電計費單位、充電方式、預約方式、付款方式等,最新標準請依本充電樁公告為準。

2.當您使用本公司充電服務時,須以綁定之信用卡支付或行動支付充電服務費,若以信用卡支付,則將於每次充電服務完成後進行扣款,若您對於該等記録有任何疑義,請您於發票開立後7日內透過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是撥打客服電話(07)5523017聯繫我們。

五、交易行為與信用卡交易

1.您使用本充電樁,僅能以有效驗證之本人信用卡透過第三方金流服務商「英特拉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第三方支付之方式進行付費。在本服務中會員所輸入信用卡資訊之頁面,均由該第三方金流服務商提供並管理之,與本公司無涉。為保護使用者的隱私以及個人資料安全,本公司及本充電樁均不會直接儲存任何信用卡資訊。

3.因任何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或付款失敗之情況時(包括但不限於信用卡或帳號等資訊遭盜用,或其他軟硬體之技術問題造成訂單不應産生卻完成支付流程等),或是會員因卡片信用額度不足、更換卡片、卡片遺失、第三方支付帳戶失效等,本公司得協助會員進行更正,並提供必要之協助,且得視具體情況先行停止交易或凍結會員帳號之使用,惟本公司不負任何賠償或退費之責任。

4.您瞭解並同意,所有因您使用本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費用,均將以新臺幣結付,如有任何小數點後之金額,應四捨五入進位至整數。

5.本充電樁所提供之優惠方案或折扣,依照本公司系統判定為準;若因任何因素(不可抗力除外)使得優惠無法使用,本公司概不負責。

6.因任何事由而發生欠款狀況(包括但不限於:軟硬體之技術問題造成等),經本公司查證您確實有充電行為時,您瞭解並同意,若未完成欠款費用的支付,本公司將暫停您使用權利,待您完成該費用的結清才能進行後續的服務使用。結清款項方式為查看歷史訂單點擊補繳款項後,跳轉至第三方金流服務商「英特拉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第三方支付之方式結清款項,或透過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是撥打客服電話(07)5523017聯繫我們。

六、電子發票

1.若以第三方支付之方式支付充電服務費則於每次扣款成功後在第三方金流服務商開立電子發票。

2.電子發票共有「個人發票」、「捐贈發票」及「公司戶電子發票證明聯」三種型式。

3.電子發票載具:若為個人發票,您可選擇「手機載具」或「捐贈發票」。

4.本公司將預設為您選擇個人發票並設為「捐贈發票」,您可依實際需求自行變更為「手機載具」。

6.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一經開立,個人戶發票無法換開為公司戶發票;公司戶發票無法換開為個人戶發票。請於消費時確認應取得之發票類型,本公司已盡告知義務,且為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換開三聯之政策,本公司有權考量各因素後拒絕換開發票。收到發票三日內,若資料有誤,需更改抬頭名稱或統一編號,請聯繫聯繫客服人員[email protected](以收信時間為憑,逾期不受理) ,註明原發票號碼、要修改的抬頭、統編及發票寄送EMAIL地址,客服人員將會盡速為您處理。以利寄送EMAIL地址,客服人員將會盡速為您處理。處理時間約7個工作日。

七、充電應注意事項

1.本公司充電服務係採無人化經營模式,為確保自身安全,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應依照本公司説明及指示,檢查充電椿是否可正常使用,若充電椿有任何故障或其他異常情形,您應避免使用或立即停止使用,並立即聯絡客服人員,本公司將保留減免該次使用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充電費)之權利。

2.當您使用本公司充電服務使用充電椿時,您應當遵守中華民國(臺灣)相關法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慣例。

3.當您使用本公司充電服務之充電椿時,設備僅限您本人自行使用,您不得交由任何第三人操作,亦不得利用本服務操作違禁品、危險品、不潔或易於汙損充電椿之物品或其他可能影響使用安全之物品,更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4.在您使用本公司充電服務期間內,若發生任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本公司將檢附相關事證依法逕行舉發,因此所生及與之相關的罰鍰或其他必要費用等,概由您自行負擔。

5.當您返還所使用的充電槍時,應自行留意有無遺落個人物品。本公司對於會員所遺落之個人物品,不負保管責任。

6.當您使用本公司充電服務之充電椿時,您應遵循下列使用原則:

6.1嚴禁將本公司充電椿使用於非本公司所認可之用途。

6.2請保持本公司充電槍連接埠潔淨無異物,嚴禁使用金屬物接觸或造成本公司充電椿短路。

6.3使用完本公司充電椿後,請確實將充電槍掛回專用充電槍保護座。

6.4嚴禁將本公司充電椿投入火中、加熱、降溫、浸水、摔落或敲撃,及進行任何試圖拆解或破壞之行為。

6.5嚴禁自行拆卸或改變本公司充電椿外型、結構。

6.6嚴禁使用非本公司官方所認可之方式,自行使用本公司充電椿充放電。

6.7嚴禁使用任何溶劑或化學藥劑於本公司充電椿。

6.8請勿將任何物品儲藏或堆放於本公司充電椿四周空間。

6.9嚴禁以任何方式或技術,包括但不限於黏貼、彩繪或雷射雕刻等,暫時或永久性改變本公司充電椿之外型或外觀。

6.10如本公司充電樁發生故障請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客服電話:(07)5523017)協助處理。

6.11嚴禁複製、改造或公開傳輸本公司為提供充電服務所使用之軟體、程式、資料庫及應用程式介面(API) (但不包括因使用本服務所需之公開傳輸) ,及使用逆向工程、拆解或其他方法以分析上開軟體、程式、資料庫及應用程式介面(API)。

7.謹提醒使用者於使用本公司充電椿時,注意下列事項:

7.1本公司充電槍在使用後可能會有些微發熱狀況,進行充電操作或拿取時請加以注意。

7.2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或增補保管規則之權利,並將以公告、單獨或併同帳單通知您。

7.3若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導致充電椿、或配件汙損、損壞或遺失,您同意本公司依照原價向您收取維修費用、清潔費、重製工本費或因維修期間無法營業損失等。

7.4非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將充電椿使用於行銷、廣告、宣傳、影劇拍攝、産品展示等商業性之用途。

八、不可抗力;暫停提供服務

因任何超出本公司所能合理預測或控制之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暴風雨、颱風、水災、其他自然災害、火災、爆炸、暴動、戰爭、恐怖活動、傳染病、罷工或其他勞工爭議、法令變更或其他政府行動等,導致本公司不能或遲延履行本條款所定任何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時,本公司將於本充電樁公告原因及預計恢復時間,本公司就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害(失)皆不負任何賠(補)償責任。

九、終止

若您使用本服務時,有任何違反本條款或其他法令之情形,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服務予您,並得終止您的使用權利,不再另行通知,您不得就此向本公司主張任何賠(補)償。本公司依照本條款規定終止您的使用權利或停止提供本公司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並不影響本公司所得向您主張之任何權利及賠(補)償。

十、保險

就本服務提供的充電椿與場地,均已投保産品責任險與公共意外險,若您有其他相關需求,應自行投保。

十一、智慧財産權保護

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程式、網站及充電樁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充電樁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會員內容等),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産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如有違反,除依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十二、免責聲明

1.會員因使用本充電樁服務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如該等損害之發生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且依契約約定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本公司對於任一會員之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會員就損害當次交易所得收取之費用為上限。

2.本服務僅供會員進行車輛充電為目的,並不負任何車輛及財務保管責任。

3.若因您的過失導致的任何損失應由您自行承擔,該過失包括但不限於:不遵守交通規則;不遵守本服務地區管理規範;未及時進行交易操作;遺忘或洩漏密碼;密碼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電腦或手機被他人侵入;未按正常操作流程操控充電椿及周邊設備;或遭拖吊或遭裁罰等。

4.會員應遵守停放車輛之停車場所規定,包含但不限於進出入口限高、進出場內外之標誌、標線,以及車輛停放格位的標誌、標線、坡面落差等,且本公司不保證可使用車位之現況與本軟體所示之圖片相符,會員應自行斟酌使用本服務,如致車輛損壊,本公司概不負責。

十三、責任範圍

1.於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對於您任何間接性、附隨性、偶發性或懲罰性損害(失)皆不負賠(補)償責任,無論該等損害(失)係基於契約、違反擔保、侵權(含過失)或其他法律依據,即便本公司曾被告知該等損害(失)存在或發生之可能性時亦同。

2.於法律許可的最大範圍內,就因您使用本公司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一切損害(失),本公司對您所負的責任僅以本公司服務所收取之費用為限,無論該等損害(失)係基於契約、違反擔保、侵權(含過失)或其他法律依據。即便存在數個因您使用本公司服務所生或與之相關的爭訟時,亦不會因此增加或擴張前述賠償金額上限。

十四、損害填補

1.若因您違反本條款或不當使用本公司服務而造成任何第三人死亡、人身或財産上損害(失),您同意賠(補)償並使本公司及其董事、員工、代理人、承包商、供應商、商業夥伴免於任何因此所生或與之相關的請求、損害(失)、罰款、成本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之律師費用)。

2.您同意在合理要求的情況下,協助本公司及其董事、員工、代理人、承包商、供應商、商業夥伴就任何因您違反本條款或不當使用本公司服務而招致之爭訟。

十五、通知

如依法或其他相關規定須為通知時,本公司得以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一般信件、簡訊、多媒體簡訊、文字訊息、張貼公告於本服務,或以其他現在或未來合理之方式通知您,包括本服務條款之變更。但若您違反本服務條款,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取本服務,您將不會收到前述通知,且此時本公司亦無通知您的義務。當您經由授權的方式存取本服務,而同意本服務條款時,您即同意本公司所為之任何及所有給您的通知都視為送達。

十六、法令適用與管轄法院

關於使用本充電樁服務所致與本公司之爭議,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會員均同意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七、其他未盡事宜

使用者茲同意本條款未盡事宜,悉依本公司於網站中之相關規定及説明辦理。

十八、服務內容公告及變動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及服務內容,於透過相關網頁公告後、會員仍繼續使用本軟體時即視為生效。